尾声 一梦清和

先帝与叶黎差十四岁,实为平辈,而我与叶黎只差七岁,却要叫他声小叔叔。

我永远都不会忘记,那年他踩着枯枝落叶,贴在耳边对我说的那句:“我是你叔叔的情人。”

他眼中藏着猫一般的狡媚,与先帝并肩站着,亲密地说话,我站在窗子另一边,悄然红了脸。

他笑起来很好看,我描述不出。

只能说,就在那天,他对先帝笑了一笑,我便当上了太子。

先帝待他极好,可他还是反了。

那时我才明白,原来反目成仇并不需要三年五载,人情亲疏只在一念之间,清和却说:“未必如此。”

“奴才伺候那位的时候,夜半常提灯送陛下出门,从下往上看,总能瞧见那位在窗口站着,目送陛下离开。奴才只道他心中不舍,但日子长了,却发现他眼神灰败得很,几乎像在逐客,便暗暗也能猜测出几分。”

清和原是在仰岳阁伺候的,后来赏给了我,为人谨慎而又仔细,他说的话该不会有差。

如此一来,我更觉与他嬉闹在叔叔身旁的日子如同一场幻梦,越发心酸了。

接下来的日子发生了许多事,玉翎公被处死,龙朔军打进京城,叔叔疯了。我想象不出往日那个高坐明堂的叔叔疯癫的样子,清和说:“他的天塌了。”

整座皇宫的天都塌了。漫天的大火从金銮殿方向烧过来,清和收拾好行李,匆忙把我塞上马车,打算从角门送我离开。他的意思是,先帝立的储君,继续留在宫里想必凶多吉少,要把我送到民间,隐姓埋名过完一生。

车外火光冲天,兵荒马乱,他紧紧拉着我的手道:“等出了宫,您还是少爷,奴才仍旧做您的下人。”

我摇摇头说:“不,要是真能逃出去,我们以后就做兄弟。”

可逃跑哪里那么容易?还未出皇城,我们的马车就被军队拦下,护卫着原路送回。提心吊胆地过完了几天形同软禁的日子,入主京城的叶黎很快登基,意外的是,我被释放,并保留太子之位。

阑干尽头,他穿着一身龙袍唤我,发丝束在冠下一丝不乱,尊荣而又威严,与当初那个长发半散、轻衫便服的小叔叔判若两人。

我没敢过去,他伸出的手落了空。

不知是不是这个缘故,在这以后的几年间,他对我都十分冷淡,几乎任由发展,不闻不问。但朝中也无人妄议废立之事,因为他终其一生并无妃嫔,亦无子嗣。

我以为是自己做得不够好,努力钻研学业,争取博他青眼,可他却视若无睹。待到我终于忍不住问时,他才笑着回了一句:“朕怎么会不喜欢你?”

叠放在桌案上的功课,他看都没有看一眼,靠在椅上百无聊赖地对我道:“不用顾虑储君身份,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,朕也不是很想当这个皇帝的。”

这并没有让我轻松,反而使我觉得惶恐。

作为一个小辈,我和普通孩子不一样,并非只要努力上进,就能换得长辈的满意和称赞;在掌控我命运的那个人眼里,我无论做什么都是无谓的。

貌似乖顺温驯的我,在他面前压抑着满心的不甘和表现欲,却无从施展,我甚至嫉妒那些早早离去的人,能凭借难以磨灭的回忆,在他的心中占得一席之地。

那还是元年时候的事,天下初定,小叔叔迎来了他生命中最后一场浩荡的离别——辅佐他登上皇位的连先生走了,无一句告辞。

他倾尽全力搜索,却并无收获,只查到连先生临行前,如同往常一样,去了趟文渊阁。

听说小叔叔当时很失态,追问连先生是否看到了什么信,直到管理典籍的官吏说出:“连相读完那封信,就马上把它放进火里烧了,什么都没说。”他才稍稍松了一口气。

“他是教朕好自为之。”他望着宫门方向叹道,不再派人去追了。

只有面对连先生,他才会这般诚惶诚恐地说话。我猜他是犯下了什么不可挽回的大错,才气走了连先生。而这个秘密,也随着那封信的燃尽,而永远埋藏在两个人的心里,直接导致了两人到死都没有再见过一面。

但小叔叔胡来的性子并没有收敛,紧接着他就做了一个令朝野震动的决定——他要立后,对象不是别人,正是当年他名义上的长姐姜涣。

朱红的婚服很快赶制出来,我亲手为他系上绳穗的衣带,透过铜镜看他的脸,没有一点大喜的样子,麻木而疲惫。国典之期,家家户户张灯结彩,普天同庆,大赦天下,洋溢在满京城的欢喜啊,没能分一丁点给这个新郎官。

我不知该说什么恭贺之词,反倒是他拉住了我的胳膊,劝慰道:“不必担心,朕即便立了后,也不会有子嗣。”

“你们一定都觉得朕疯了。”寂静的寝殿中,他的低语声噬咬着心脉,“朕只是不知道用什么能留住她,他们一个个都要离开朕了。”

可即便如此的偏执,也拦不住姜涣一身嫁衣,匹马出城,马蹄过处无人可阻。天下人都知道未来的皇后跑了,却没人晓得她去了哪里。

那一晚,小叔叔坐在汉白玉石阶尽头,自酌自饮,一人喝光了两杯合卺(jǐn)酒。

可除去元年这两件事外,他确确实实是个无瑕的帝王,杀伐决断,从不为人情左右,他似乎在与什么顽抗似的,赌气般的极尽完美。

他的精神总是绷紧的,笑容是吝于施舍的,只有在看着我写字作画时,才会偶尔入迷到失神。我便尽力让自己精于此道,起初是为了争取他的青睐,后来竟也爱上了这涂涂画画的意趣。

我让清和托人把我的习作带出宫去卖,并不标明作者,意外找到了些买主。久而久之,卖价竟高过了画坛的某生某客,被评说卓有清贵之气,成为了抢手货,收入颇丰。

讽刺的是,捧回了这么多银钱来,我也无处可花,不知是否还抢了别人的营生,便不再卖了。

转眼我已到了二十岁,个子高过了小叔叔,他却还是那副样子,仿佛变的只有我。冠礼的那一天,他让我留下来陪他喝酒,淡却醉人的新酿酒,有个诨名叫作“美人香”。

闷酒越喝越多,酒过三巡,他已是眼中迷蒙,我却越发清醒。他目光哀伤地扫过我的眼角眉梢,每一声呼吸都响彻耳畔,扰得我一颗心七上八下。

“朕早该看出来。”他一出声,周遭杂音反倒戛然而止,“你其实一点也不像他。”

假寐的我睁开双眼,不明白他的意思。

我不知道他原本是把我看作了谁的替身,如果是先帝的话,那我确实与他并不相似。但我多少也明白,小叔叔待我与旁人不同,多半也不过是因为,我与某个人有几分神似罢了。

他对故人的追寻极其执着,终于在第六年等到了音讯,回禀的探子说:“有人在大漠看到了姜姑娘,她似乎做了一家酒肆的老板娘,精气神很好,忙里忙外的。”

他并没有抓人回来的意思,只是嗤笑道:“想不到她这种没脑筋的,还能做生意……”

“那家酒肆并不是姜姑娘开的,老板另有其人,听说那一条商路的赌场酒家都被他盘了下来,只是不知名姓,也不常露面。”

听了这话,小叔叔像被迎头打了一闷棍,好半天没说出话,过了很久才眼神带笑地自说自话道:“他这个人啊,真是说谎成性,难怪涣姐不愿意嫁他……”末了又不无遗憾地叹了口气,道,“这一局,是朕输了。”

小叔叔夜里不能安眠,我是早就知道的。寝殿里不能燃香,床旁不能全黑,要留几支短烛,即便这样,他还常常惊醒,醒后就很难再睡着。

那晚我点着灯临帖到下半夜,忽听门外有脚步声传来。未及通传,就看见他孤零零地站在房门尽头,只着了中衣,两眼通红,发丝散乱,连鞋都没穿,雪白的罗袜踏在屋外冰冷的地面上。

我赶忙搁下笔,将他迎入屋中,赔罪道:“不知陛下驾临,侄儿……”

他挥挥手打断我,整个人像是已经站不住了,含糊地说了句什么,就摇摇晃晃找到了我的床榻,直接栽倒在被褥间,不管不顾地昏睡了过去。

“做梦了。”

如果我没有听错,他是这样说的。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梦,将一个冷静自持的君王消磨成这副样子,还要深夜跑过来挤在侄子这里睡,想必不是受伤了,就是吓坏了。

我自然是不敢与他同榻而眠,将他的身体摆舒服了,盖好被子,便在床边跪着守了一夜。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讨了他的欢心,第二日醒来后,他忽然提出要带我见一个人。

西郊的一座荒山,苍松翠柏掩映的孤坟,石碑上的名字似乎曾听说过,却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谁。他拂了拂碑上的浮尘,便双膝跪在坟前,我吃了一惊,也要跟着跪,却被拦下了。

“你不必跪他,他并非皇室中人。”

这一刻我才想起,这是清和提起过的,小叔叔已逝多年的爱人。他眼中难以消弭的悲伤,让我第一次知道,“情爱”二字竟有如此大的分别。

“您是为了给他报仇,才做这一切的吗?”我忍不住问他。

他摇摇头,叹息道:“他平生最憎恶的就是死亡和杀戮,这样讲是折辱了他。”

我自知失言,退后半步,不敢再乱说话了。

可小叔叔却自己陷入了迷惘,落在石碑上的目光失了焦距,他呐呐道:“是啊,这些年都是为了什么呢?”

“为了死去的亲人吗?可是即便报了仇,人死也不能复生,这是我早就有所觉悟的。”他慢慢仰起了头,似在质问苍天。

不为亲人,不为至爱。说到底,不过是心头这团名为恨意的火,灼得人心肝发痛,他迫切地想用仇人的鲜血去熄灭它,却没想到,他会将身边更多活生生的人烧成灰烬。

如果说这就是自私,那他自己又得到了什么呢?他甚至没有为自己打算过未来。

“我常常假设,如果我能晚一点遇到他,晚到我足够强大,有能力保护他……就像现在,那我一定把所有伤害他分毫的人都碎尸万段。”

我静静听着,他表现出的冷血和脆弱都令我心头发凉。

“只是如果真的这样,他还会爱我吗?”

我无法回答,这场戏中,我只是个太迟的后来者,连旁观都嫌残缺。

山中阴翳常在,松柏苍翠,风吹针叶,飒飒有声。

“罢了,且继续活着吧。”他自嘲道。

这世上很多事,都是不堪想的。

他转回身,慵倦地靠坐在石碑上,同亡者轻声说话。我不便打扰,便暂退到不远处的树林回避,临走远前,只听见断断续续的几句。

“我已经记不太清爹娘的样子了,如果有一天,我把你的模样也忘了,该怎么办?”他说,言语中带着几分无助。

“他们都绝口不提你,所以我只能一遍一遍,不停地想你,用我所有的念头去回忆你……”

我还没有爱过什么人,但远远望着那一人一碑,我竟蓦然能懂其中滋味。

不知道过了多久,忽听有脚步声自半山腰传来,正要上山的两人被侍卫拦了,只能原路折返。

我听那人嗓音清亮,循声望去,说话人相貌堂堂,虽一身便服,也掩不住世家子弟的贵气,他身旁的人则作郎中打扮,年纪不是很大,板着张脸。

“让他们上来吧。”正当此时,靠在墓碑旁的小叔叔忽然发声。

贵公子模样的人已经抬腿要撤,闻言与那大夫对视了一眼,又慢慢走上前,两人跪地拜了拜,口呼“万岁”。

“彦纯非。”小叔叔瞥了他们一眼道,“地方官员无旨擅返,等同欺君,你可知道?”

彦纯非又磕了个头,道:“微臣知道。”

“微臣只是想带霍……霍大夫来看看舒珩的坟冢,未及上报天听,还望圣上恕罪。”

“霍大夫?”他看了看彦纯非身旁那个肤色略黑的男子,问道,“你就是霍珍之子霍望昭?”

霍望昭点头,一个字也没有答,目光却始终盯在他身上。

“多谢你。”小叔叔收回目光,不再质问什么。

彦纯非拉了拉身边的人,起身道:“那臣等就先告辞了。”

我猜他心中惶恐,不敢再多作停留,祭拜舒珩之事只好先作罢。

“等等。”小叔叔叫住他们,彦纯非再度回头,从我这里可以看见他的后背下意识绷紧了,目光忐忑地不敢落在君王身上。

“你恨我不恨?”

我也吓了一跳,对待这个小小的地方官,小叔叔竟然换了称谓,看来他们不只是认识这么简单了。

彦纯非没出声,摇了摇头。

小叔叔接下来的话就近乎请求了,他说:“留在京城吧?”

又是摇头。

彦纯非躬身长揖,道了句:“微臣告退。”便拉着霍望昭匆匆离开了,几乎是用逃的。

“走吧,走吧,你们都怕朕……”小叔叔没有挽留,只是叹了一口气仰天道。

当然,九五至尊,谁能不畏惧呢?

“你们都怕我……”他微微侧过身,半边脸蹭在冰凉的石碑上,合眼轻声道,“只有我的舒珩不怕我。”

也许是认准了这一点,接下来的岁月里,小叔叔再没寻过什么人,只是孤独而忙碌地活在这座皇城里。我却按捺不住好奇心,终于在二十三岁那年,探得了连先生的所在。

我要出宫游玩,小叔叔从不会阻拦,因此没过几天,我就来到了那座山村。

学堂坐落在僻静的山谷里,四周林木环绕,有小溪,有鸟鸣。我让随从去饮马,独自走进柴门入了院,下学的小孩子们冲撞地迎面奔来,欢笑悦耳,他送到房门口,一抬头正好看见我,动作僵了一僵。

他似乎就住在这里,学堂旁有偏房,一榻一桌,对面放一只竹编的小凳子,与京城尚保留的连府大宅难以作比。

“没有什么好茶,怠慢太子殿下了。”

我忙起身去接,刚泡好的茶,果然有几分涩口。

他不愿再回京城,能在此地颐养天年也是幸事,我猜小叔叔多半知道,便不再强求。对于当年为什么离去,他选择缄默不言,最终挨不住我的反复询问,才说他只能告诉我一半。

那日,他同往常一样,前往文渊阁查阅典籍。机缘巧合之下,看到了小叔叔当年读过、后来收藏入库的兵书,随手翻阅,竟在里面发现了一封压在书页间的信。

“也许是他疏忽大意,忘记了这封信的存在,竟叫它留到了那时;保管在文渊阁中,尘封已久的御用旧书,本不该有人注意,谁料却恰巧被我翻到。”他双目微微眯起,眼角攒起几痕皱纹,“我便知道,我不能再辅佐他了,天命难违。”

我不解,一封信能说明得了什么?

连先生摇了摇头,只是问了我一句,周承周大人而今可好?

时光荏苒,册立太子妃后,我的第一个孩子也很快出生了。小叔叔只抱了一回,仪式性地笑了笑,并没表现出更多的喜爱之情。我知道他不喜欢孩子,不如说,他根本不喜欢人。

我很想听他再提起先帝,哪怕是怨愤也好,可他从不。

而他自己却坚持着每隔一段时间,就去一次先帝的陵寝,赶出旁人,大门紧闭,实像个被牢牢锁起的匣子。

就这样过了几年,几十年,直到我的头发也根根变白,我的孩子也长大成人,嫁娶婚姻。他们中有的野心勃勃,有的淡泊如水,他们有得是时间去经历,去感受,去爱恨,多少都会陷入权力漩涡中无法自拔。

京中渐渐传言四起,说的无非是陛下眷恋皇权,不愿撒手,可怜我已在这皇宫之中熬成了老太子。

我却悠然自得,如果可能,那块沾满鲜血与泪水的印玺,我一生都不愿经手。

我六十二岁的那年,清和老死了,受过宫刑之人,寿命多不会长久,这我是知道的。可我依然无法承受,毕竟他从小到大,陪了我那么多年。

出殡的那天,小叔叔反常地主动找到了我,坐在屋檐下的竹椅上,他对我说:“我给你讲讲从前的事吧。”

故事讲完的时候,正逢日落,霞光漫天。碧瓦飞甍之下,两个老翁,相对垂泪,久久无言。

这个弱冠之年就决定自杀的君王,活了很多很多年,他似乎有着不能死的理由,和死后不愿见的人。

他在位的几十年里,朝野安定,四海升平,渐渐地,人们可能都忘记了这是一位僭位的皇帝,他英明、强大、全无软肋。

这日大雪,一早醒来,满园红梅盛放。年逾八旬的小叔叔不顾宫人劝阻,说什么也要出门去看,路上摔了一跤,就再也没起来。

我下旨将他与先帝合葬,就算明知这有违他的心意。

因为即使我的记忆已经很差了,仍能回忆起,先帝尚在时,我们一同习字的场景。明明桌旁紧挨地坐着我们两人,我却能清楚地知觉,先帝的目光尽数都落在了小叔叔身上,此中温情,毕生难忘。

纵小叔叔谈起他时,总是如何咬牙切齿,恕我想象不出其中凶煞。

以至于,每每想起他所说的罪孽的初见,我眼前浮现的不过是,天寒地冻,遍体鳞伤的瘦弱少年将年轻帝王扑了个满怀。